“克隆”出租车被罚千元记12分 GPS全程追踪监控

        本报6月25日讯(记者高红日)省城一出租车主动歪脑筋,花钱从外地购买了一辆与自己出租车同品牌的已营转非的出租车,改造成一模一样的“克隆”车,然后把自己的车转租给别人,两辆车共用一套手续。交警部门接到举报后迅速将“克隆”车和真出租车查获,车主也受到了罚款1000元、记12分的处罚。

  6月20日上午10时许,市中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举报:一辆形迹可疑的绿色桑塔纳出租车,车牌号为鲁AT3764,经常在市中区十六里河派出所附近出现。不同于其他出租车的是,驾驶员不出去做生意,而是在原地守株待兔,很像黑出租车。GPS全程追踪监控。

  接到举报后,大队指挥中心立刻调度十六里河中队民警赶往现场。民警赶到现场后,出租车驾驶员一看形势不妙想跑,被民警拦下并告知让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。驾驶员刘某只出示了驾驶证,说行驶证没有带。民警告知其如果未随身携带驾驶证、行驶证要依法扣留车辆。这时刘某出示了行驶证,民警打开一看,行驶证上登记的车牌号为鲁A110B1,而不是出租车号牌鲁AT3764。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,驾驶员刘某终于说出了事情真相。

  原来,刘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,自己也拥有一辆牌号为鲁AT3764的绿色桑塔纳出租车。2009年他托朋友从广东购买了一辆同品牌营转非的出租车,按正常手续过户以后,刘某为逃避各种费用便动了歪脑筋。他把买来的二手车改造成和自己现有出租车一模一样的“克隆出租车”,两个车用一套手续。手续齐全的出租车他租给了别人,自己却驾驶这辆“克隆出租车”,没想到“克隆车”终究落入法网。

  24日,市中交警大队交通科又与客运管理处和鲁能出租车公司取得联系,查找牌号为鲁AT3764的绿色桑塔纳出租车。25日上午,通过出租车GPS定位系统,交警人员终于在市中区土屋路附近,将该出租车查获。

  刘某的这种行为属于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。根据有关法规规定,刘某受到罚款1000元、记12分的处罚并移交济南市客运管理处作进一步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