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GPS执法规范化”,浙江走在全国前列

   老警察几十年摸索出来的工作经验和方法,现在新警察一上手就能学会,正是依靠这些明确的操作流程、公开的操作过程、规范的执法标准,让民警们从“经验”执法进步到了“制度”执法阶段,提高了工作效率,方便了群众。这种标准化、流程化、精细化的执法,已在浙江省公安机关全面铺开,并为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所熟识。

    杭州东新派出所是浙江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的“样板田”。他们按照派出所执法执勤的特点和办案流程,在派出所内部构建了“办事、办公、办案、生活”四大区域,通过标准化、流程化、人性化来实现执法规范化的模式,被称为“东新模式”,如今已在全省各地生根开花。

    浙江省公安厅法制总队长王建介绍说,执法规范化建设,首先要从与老百姓关系最密切的派出所抓起,以功能区改造作为切入点。省公安厅明确规定,在今年年底前全省要有50%的派出所完成改造任务,明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。

    在派出所功能区改造全面启动的同时,浙江还同步启动交警大队、车管所、看守所、拘留所等业务警种以及市、县两级公安机关大院内的办案场所功能区改造。在此基础上,执法执勤可视化建设也得到了推进,一线执法民警普遍配备“现场执法记录仪”,警用地理信息系统、GPS定位系统和现场信息传输系统被普遍使用,实现了110出警与视频出警联动、视频取证与110取证联动。

    浙江省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、公安厅厅长王辉忠认为:用执法作支点,用规范化作杠杆,可以撬动整个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。副厅长张景华表示,通过标准化、流程化、精细化的执法流程和操作规范,推动流水化作业,让一线民警特别是年轻民警能够“按图索骥”完成各项执法的“规定动作”。“我们强调,只要按照操作规范要求办事,即使出了问题,操作民警可以免责,从而使广大民警真正认识到执法规范化建设是让自己有了‘护身符’而不是增添‘紧箍咒’”。

    9月26日,浙江省委副书记、省长吕祖善在省公安厅视察时,对全省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,并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加大建设力度,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新台阶,以此带动和促进全省公安队伍建设,并为全省其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、规范执法起好示范引领作用。 记者 陈雷 整理 洪麓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