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兴交警严格定人定车巡逻制度 规范警车管理

      人民网滨州10月21日电 为进一步规范警车管理和使用,确保警车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做到规范到位,不发生问题,近日,博兴交警大队根据有关巡逻警车GPS卫星定位系统管理使用规定以及其他警车使用规定,积极采取措施,严格落实定人、定车巡逻制度,严格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。

  一、强化组织领导,制定相关措施

  为确保警车使用考核活动顺利开展,大队进一步加强领导,成立以大队长孟庆安任组长,副大队长李忠胜任副组长,相关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警车使用考核活动领导小组,小组下设办公室,李忠胜兼任办公室主任,专门负责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落实。同时制定相关的规定和措施,对考核活动进行了规范,认真组织开展这项活动,确保活动收到实效。

  二、强化组织发动,提高思想认识

  为确保这项工作切实收到实效,支队要求,大队要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,及时召开相关会议,对这次警车使用考核工作进行动员发动。单位一把手要认真组织部署这项工作,结合本单位警车使用情况,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,并对问题带来的影响进行强调,使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到规范警车使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。在此基础上,针对本系统在警车使用中的典型问题进行认真讨论,找出问题发生的原因,使大家明白发生问题的严重性,不断提高思想认识,按照规定使用警车,杜绝问题发生。

  三、强化措施落实,完善考核标准

  针对警车使用现状,大队从规范警车使用入手,认真研究制定出考核标准和规范。主要针对以下几点:警车责任落实是否到位,是否落实定人、定车。警车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巡逻。巡逻警车GPS卫星定位发射终端是否正常工作。巡逻时警车是否按规定开启警灯,保持车速和车距,保证安全。巡逻时是否保持联系畅通,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。巡逻时警车是否按规定配齐所需的警用装备。巡逻民警是否从事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等。同时,按照标准加强措施落实,逐项逐条的进行检查考核,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严格按照有关警车使用规定进行处理。

  四、强化考核督导,落实奖惩措施

  为确保考核措施的落实,大队将认真落实考核措施,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。大队每天对各中队巡逻警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,实行周通报,月考核。同时,检查考核采取通过等方式进行,以GPS卫星定位监控平台调取有关数据信息为主,并结合实地巡查和网上调度进行。并抽出专人对大队警车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查,及时将发现的问题。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,大队将及时下发《交通秩序管理整改通知书》,扣责任中队1分。每月汇总情况报大队领导并进行通报,同时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各中队年度评先树优重要依据。(孔勇 王勇 袁江龙)整理:洪麓丰